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97.出于同样的原因,在圣言中,这些肢体、器官、脏腑具有同样的含义;因为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根据对应而具有一个含义。因此,“头”表示聪明和智慧;“胸”表示仁爱;“腰”表示婚姻之爱;“手臂和手”表示真理的能力;“脚”表示属世之物;“眼睛”表示理解力;“鼻子”表示感知;“耳朵”表示顺从;“肾”表示真理的审查,等等。所以,在日常用语中,论到聪明智慧人,人们习惯说他有一个好脑子;论到仁慈的人,就说他是知心朋友;论到感知清晰的人,就说他嗅觉敏锐;论到明智的人,就说他眼光犀利;论到有权势的人,就说他的手伸得很长;论到出于爱意愿的人,就说他是出于真心。在人们说话时,这些和许多其它说法都出自对应,因为它们出自灵界,尽管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。
注:在圣言中,“胸”表示仁爱(3934, 10081, 10087节);“腰”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(3021, 4280, 4462, 5050-5052节);“手臂”和“手”表示真理的能力(878, 3091, 4931-4937, 6947, 7205, 10019节);“眼睛”表示理解力(2701, 4403-4421, 4523-4534, 6923, 9051, 10569节);“鼻子”表示感知(3577, 4624, 4625, 4748, 5621, 8286, 10054, 10292节);“耳朵”表示顺从(2542, 3869, 4523, 4653, 5017, 7216, 8361, 8990, 9311, 9397, 10061节);“肾”表示真理的审查和纠正(5380-5386, 10032节)。
4641.“以下这些是以扫的后代”表在主的神性属世良善里面的衍生物。这从“后代”的含义和“以扫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后代”是指衍生物,也就是说良善与真理的衍生物(参看1330, 3263, 3279, 3860, 3868, 4070节);“以扫”是指主的神性属世良善(3302, 3322, 3494, 3504, 3576, 3599节)。该良善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。但由于它的性质是这样:它无法落入任何人的理解力,几乎无法落入任何天使的理解力,所以该良善由纯粹的名字来描述。事实上,“以扫”所代表的主的神性属世良善是神性,是祂与生俱来的神性,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,因而生来就拥有神性。这神性作为祂的灵魂而存在于祂里面,因而是祂生命的核心。
这神性外在披上了祂从母亲那里所得之物。但由于祂从母亲那里所得之物并非良善,本质上却是邪恶,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,尤其凭试探的争战将其逐出。祂在自己里面将这人身变成新的,然后将这人身与祂与生俱来的神性联结起来。“雅各”代表祂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良善,前几章已经论述了这良善。祂正是将所获得的这良善联结到了神性良善上,以这种方式在自己里面将整个人身都变成神性。“以扫”所代表的良善经由内在途径流入,直接通过理性良善流入属世层。但“雅各”或“以色列”所代表的良善经由外在途径流入,神性通过理性良善来与它会和,不过是间接通过理性真理流入属世层的。“以色列”就代表这种理性良善,“利百加”代表这种理性真理,关于他们,可参看前面所述(3314, 3573, 4563节)。
3870.“我被恨”表若意愿不与它对应的信之状态。这从“被恨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被恨”是指不被爱,因为这就是若意愿不与它对应的信之状态。就内在意义而言,所论述的主题是人的重生从外在到内在,也就是从信之真理到仁之良善的发展。信之真理是外在的,仁之良善是内在的。为了信之真理可以存活,它必须被引入意愿,以便它能在那里接受生命。因为从知道所发出的真理不是活的,只有从意愿发出的真理才是活的。生命通过主在人里面所造的新意愿而从主流入。首先到来的生命表现为顺从,这是意愿的最初层级。其次到来的是生命表现为对践行真理的情感,这是意愿的发展层级,当在践行真理的过程中感觉到快乐和幸福时,意愿的发展层级就到来了。除非信以这种方式发展,否则,真理不会成为真理,而是成了脱离生活的事,有时变成对虚假的确证,有时变成说服式的信仰,因而成为肮脏的事。因为它与人的邪恶情感或欲望,也就是人自己的意愿和仁爱的反面苟合。这就是当今许多人以之为正信的信仰,他们以为这信凭自身而无需仁爱的行为就能拯救人。
不过,这信,也就是脱离仁爱,因而违背仁爱的信,在下文由与其父亲的妾辟拉同寝的流便来代表(创世记35:22)。对此,雅各,那时名叫以色列,以下面这些话表达自己的憎恶。
流便哪,我的长子,你是我的力量,是我能力的开始。但你滚沸如水,必不能居首位,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,污秽了它;他上了我的榻。(创世记49:3-4)
这信,也就是脱离仁之信所具有的意愿和情感因是仁爱的反面,故在这一章还以下面这些话通过西缅和利未来描述:
西缅和利未是弟兄,他们的刀剑是残忍的凶器;我的灵魂啊,不要进入他们的隐密处;我的荣耀哪,不要进入他们的集会联络;因为他们趁怒杀人,任意砍断牛筋。他们的忿怒可咒诅,因为非常暴烈;他们的忿恨可咒诅,因为十分残忍; 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, 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。(创世记49:5-7)
蒙主的神圣怜悯,此处以“西缅和利未”来描述的脱离仁之信将在下文予以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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